日 期 |
工作内容 |
3月12日前 |
所有参加本学期答辩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提交答辩申请。 |
3月14日前 |
所有导师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审批研究生答辩申请。 |
3月19日前 |
所有参加本学期答辩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填写论文信息,上传待审论文。答辩博士将《博士论文盲审推荐专家信息表》电子版交B816。本学期不毕业或不申报学位的2015级硕士、2014级博士从本人信息门户申请延期答辩,并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纸质版交B816。 |
3月23日至答辩前 |
博士论文送同行专家评议,硕士非盲审论文送审。 |
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 |
每场答辩务必将答辩研究生、答辩委员、答辩时间地点报B816(本学期研究生院抽查旁听答辩)。 |
5月13日前 |
完成答辩。 |
5月14日 |
毕业研究生提交申请学位材料。 |
5月22日前 |
召开学院分学位委员会。 |
5月23日至5月25日 |
所有答辩研究生完成学位采集信息审核。 |
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
2018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