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通知公告» 学院通知

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预审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院系:

为了促进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,提高中青年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质量,同时也为了我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取得更好地成绩,科技处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预审工作。

一、通过科技处组织函审工作程序

每个申请书参加科技处组织的函审工作至多推荐函审专家2

(一)工作流程:

1129日前,请有意向参加申请书预评审工作的教师,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推荐函审专家信息(附件1)整理后,发送至院系科研秘书;

2130日前,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后,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@cnu.edu.cn

321日前,科技处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给函审专家;

429日前,将函审专家意见反馈给院系科研秘书。

(二)申请书审核流程

1124日前,项目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完成在线提交;

2126日前,院系科研秘书须参照“填写样表”对申请书进行初审;

3128日前,科技处审核院系申请书;

5129日前,项目申请人于将申请书PDF汇总至院系科研秘书;

6130日前,院系科研秘书将申请书PDF汇总发至科技处。申请书命名为“XX院系-XX姓名-面上项目/青年项目-申请书”。

(三)函审专家推荐标准

1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;

2.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,院士除外;

3.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的发展情况,学术造诣较深,知识面较广;

4.学风严谨,办事公正;

5.专家均为校外专家;

(四)其他要求

项目申请人124日以后提交的申请书不再参加由科技处组织的函审工作。

1.函审专家,要求必须在320日前在财务完成信息备案。否则将影响专家咨询费发放。

2.函审专家和会评专家的专家咨询费由科技处在3月底统一发放。

3.请各院系及时通知2018年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,如有意参加预审工作,请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准备相关材料。

4.请各院系注意时间节点,过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杨宁,刘洁

电话:6890282068906510

邮箱:kjc@cnu.edu.cn

 

 

科技处

201815



Baidu
sogou